2006年10月12日下午,飞利浦针对其将手机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CEC)一事紧急召开媒体会议。飞利浦中国高级副总裁兼总经理郭立为在会上对本次手机业务转让的原因进行了两点说明,一是由于其手机业务缺乏规模效应,因而做出战略调整;二是即将到来的3G时代需要更大投入,但手机不再是飞利浦消费电子领域的重点。
一、手机业务不成规模变鸡肋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手机业务早已不是飞利浦的核心业务。就中国市场来说,飞利浦的市场分额仅有3%,而在全球领域,2002年飞利浦的占有率就下滑至2.9%.投入和产出的严重失衡,是飞利浦痛下决心挥刀断臂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3G到来是业务调整诱因
郭立为表示,3G即将到来将引起技术的全面换代,如果飞利浦继续手机就必须加大投入,即便是成本最低的方案难度仍旧太大,这一点是促使飞利浦与CEC进行转让的诱因。
同时,郭立为也明确表示,飞利浦将从此彻底放弃手机业务。
相反的是,在一些高增长的业务上,如医疗保健产品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飞利浦将会集中力量加强,以提高整体的盈利能力。
实际上,早在1996年,CEC控股的深圳桑达就与飞利浦建立合资企业桑菲,与法国里昂和新加坡的其他两家工厂并为全球三大工厂。而在2002年,其他两家工厂就被关闭,而飞利浦在桑菲的股权也减持至25%,而CEC则占有75%的股权。 |